抗議警方及油尖旺區議會侵犯人權 藉侮辱性工作者邀功 (2009.11.30)
就報章於 11 月 27 日報導,指在油尖旺區議會安排下,警方讓區議員及傳媒進入懷 疑性工作者工作場所內,拍攝懷疑違反逗留條件女子。本會認為此舉極度侮辱有關人 士,以出賣被捕者私隱、剝奪其尊嚴與基本人權以公開展示工作「成績」,手法與警方 於 2005 年 6 月將大批懷疑在港從事賣淫活動之內地女性羈留於暴露室外、環境惡劣及 缺乏基本設施之大鐵籠中,可謂如出一轍,亦可與 10 月 28 日鄭州市公安局大規模掃黃 行動中性工作者樣貌被攝入鏡頭、短片與相片被上載於網上流傳之侵犯人權行為比擬。
本會對警方及油尖旺區議會此種侵犯人權行為表示極度不滿,亦為此次事件反映香 港人權狀況惡化表示嚴重憂慮。
本會要求警方及油尖旺區議會:
1) 立即就今次事件作出道歉及解釋。
2) 承諾日後不會再出現此等侵犯人權行為。
3) 徹查事件中是否有人利用公職濫權,作出適當之處分並向公眾交代
本會將會:
1) 發起簽名行動,集結性工作者及廣大市民力量,要求警方及油尖旺區議會作出道歉 及交代。(見:http://www.petitiononline.com/afro1234/petition.html)
2) 於12月6日於銅鑼灣利園山道行人專用區及白沙道行人專用區之「國際人權日2009」 嘉年華中舉行簽名行動,並呼籲市民同時支持 Facebook 群組發起「一人一電郵,投 訴油尖旺區議會及警方濫權,羞辱被捕性工作者」之行動。
3) 於 12 月 12 日(12 月 17 日國際終止暴力對待性工作者日前一個週末),發起於油尖 旺區內遊行,抗議警方及區議會剝奪性工作者之尊嚴、私隱權及人權,並呼籲公眾 關注性工作者被侵犯人權之處境。(詳情容後公佈)
青鳥
2009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