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壹週刊及東周刊侵犯性工作者私隱 為求利益置性工作者「家破人亡」危機於不顧 (2011.07.28)
敬啟者:
抗議壹週刊及東周刊侵犯性工作者私隱 為求利益置性工作者「家破人亡」危機於不顧
就壹週刊(2011年7月28日出版第1116期;2011年7月27日於市面有售) 及東周刊(2011年7月20日出版第412期)封面報導對性工作者照片之處理,我們一眾關注性工作者權益之團體及人士,現正式作以強烈譴責。
壹週刊及東周刊分別於上述期數就與性工作者相關之題材作出封面報導,其中東周刊僅以薄格處理有關照片,令性工作者之樣貌幾近清晰可見,而壹週刊之報導更完全未就相信是未經性工作者同意而偷拍得來之照片作出任何處理,使其容貌徹底曝光,文章中更多次出現「劏房雞」字眼,實在是對性工作者私隱之嚴重侵犯及對其個人之極度侮辱。
眾所周知,性工作者乃社會上飽受歧視及污名化之一群,不論是本地及外來之性工作者,往往都是基於一般人難以理解、體會之原因,在家人、朋友不知情的情況下以此為業,靠個人的努力換取生計。他們所須承受之身心壓力及風險,實在不足為外人道。部份傳媒在無助於報導之情況下,以偷拍手法取得照片並不必要地將其容顏徹底對外公開,實在是妄顧報導可能為性工作者個人及其家庭所帶來之傷害及影響,將報刊之銷售量凌駕於性工作者私隱及其家庭或因有關報導而被徹底摧毀的危機之上,實在是嚴重違反傳媒理應遵守之專業操守。
作為香港社會的一份子,我們絕對尊重傳媒所享有之新聞自由,亦深信其為香港作為自由、開放社會之重要支柱之一。然而,我們亦確信傳媒在如實報導之同時,有責任保障報導所涉及人士之私隱,盡量減低報導可能為他們帶來之傷害。假若報導所涉及人士有可能觸犯香港法例,亦應交由有關執法及司法部門處理,而非由傳媒以相片及文字行以私刑。
就此,我們謹作出嚴正聲明,就壹週刊及東周刊就上述報導之處理提出強烈譴責,並要求有關負責人:
1) 馬上就上述報導之處理向性工作者社群及公眾作出公開道歉;
2) 馬上作出檢討,並承諾日後會就相類報導之處理作出改善。
此致
壹週刊總編輯李志豪先生
東周刊總編輯關慧玲小姐
發起團體:青鳥 青躍 姐姐仔
聯署團體:紫藤 午夜藍 一代人公社 再思社區健康組織 回歸基督精神同盟 性神研究小組 青台 香港女障協進會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 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 基督徒學會 新婦女協進會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 關懷愛滋
2011年7月28日
副本呈:香港記者協會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