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加強性工作者安全的政策和措施青鳥立場書 (2008.04.25)
性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向來是本會的首要關注點,根據2007年本會發佈的「香港女性性工作者職業安全問卷調查」,成功訪問113名性工作者,她們經常面對強迫發生 性行為(25.7%)、行劫(14.2%)、恐嚇(13.3%)、被使用暴力(13.3%),甚至性命威脅, 可惜八成均表示不會報警,以免揭露性工作者的身份。
性工作者成被殺目標
現時,經營俗稱「一樓一」業務的性工作者並不違法,可惜由於社會對性工作的歧 視,「一樓一」以近乎孤立無援的形式經營。正是由於性工作者面對的歧視,社會地位低微,世界各國均不時出現針對性工作者的連環殺手,在香港「妓女殺手」命 案每年均有發生,謀財害命的背後,正反映出一樓一的工作毫無保障,性工作者為 生活所迫卻又不得不繼續經營的兩難情況!
根據上述性工作者的工作情況及人身安全,本會提出兩部份的建議,即執法及修例。
本會就加強性工作者安全的政策和措施,有以下立場:
執法方面:
1. 一樓一在法律上並不違法,可惜《經營賣淫場所》、《出租處所以供用作賣淫 場所》及《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等條例,卻令業主及性工作者雙方均無 所適從!本會建議政府應取消有關「容許他人在場所內賣淫」的刑事條例( 第143、144及145條);
2. 長遠而言,當局應該檢討現行的法例,研究「一樓多鳳」非刑事化的可行性, 以有效改善性工作者的工作環境,保障該行業從業員的安全;
3. 性工作有必要真正被視為工作,正如所有商業行為一樣透過商業法(如合同 法、侵權法、商業組織法等)被規管,或性工作的勞資關係受僱傭條例規管, 而非被視為刑事罪行。
立法及修例方面:
1. 一樓一在法律上並不違法,可惜《經營賣淫場所》、《出租處所以供用作賣淫 場所》及《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等條例,卻令業主及性工作者雙方均無 所適從!本會建議政府應取消有關「容許他人在場所內賣淫」的刑事條例( 第143、144及145條);
2. 長遠而言,當局應該檢討現行的法例,研究「一樓多鳳」非刑事化的可行性, 以有效改善性工作者的工作環境,保障該行業從業員的安全; 3. 性工作有必要真正被視為工作,正如所有商業行為一樣透過商業法(如合同 法、侵權法、商業組織法等)被規管,或性工作的勞資關係受僱傭條例規管, 而非被視為刑事罪行...... 點撃下載立場書全文